收据 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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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11.1 起实施新制度
自2026年11月1日的购物起,在商店按含税价格付款,离境时经海关确认后,再退还消费税。
¥5,000+
同一商店、同一天税前合计
90天
自购买次日起的离境期限
托运前
托运行李前接受海关确认
请按收据(商店·日期)输入所购商品的含税价格。输入内容仅保存在本设备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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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商店会扣除手续费,请输入占付款金额的百分比。不清楚请填 0。
退税额按含税价格 × 10/110(食品 8/108)估算。实际金额可能因商店的尾数处理和手续费而不同。
| ~2026.10.31 | 2026.11.1~ | |
|---|---|---|
| 店内付款 | 不含税价格 | 含税价格(之后退税) |
| 商品分类 | 一般物品 / 消耗品 | 不再区分 |
| 购买上限 | 消耗品每天50万日元 | 无 |
| 包装 | 消耗品需密封包装 | 无需 |
| 离境时 | 出示护照 | 海关确认(可能要求出示商品) |
退税方式并无法律规定,由各商店(或其委托的运营商)决定。
适用旧制度。在店内按不含消费税的价格付款,之后无需再办理退税。
不可以。同一商店同一天的购物合计(税前)须达到5,000日元以上。
食品饮料(酒类除外)适用8%的轻减税率;化妆品、药品、电器、酒类等为10%。请在计算器中选择“食品 8%”。
这不是官方要求。离境时海关凭护照确认,必要时查看商品。不过保留收银小票(レシート)或正式收据(領収書)其中之一,便于核对同一笔付款的商品以及咨询退税。退税手续是否需要,因商店而异,请在付款时确认。
只有下限(税前5,000日元),没有上限。但必须是离境时本人能自行携带出境的数量。
从购买日次日起算至第90天。例如11月1日购买,须在次年1月30日前离境并接受海关确认。
这是估算值。按消费税额计算,实际金额可能因商店的尾数处理和手续费而不同。